论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其合法性
何丹,刘东野
摘要(Abstract):
对赌协议指投资各方当事人在面对不确定的经营前景和不可预知的商业风险情形下,为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而产生的一套权利义务安排。对于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当前议论有三种观点,即:射幸合同观点;担保合同观点;附条件合同观点。本文从对赌协议的定义出发,分析对赌协议的构成要素要件,对其法律性质加以判断,针对对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分析,研究商业背景下对赌协议的重要性,总结对赌协议的合法性。
关键词(KeyWords): 对赌协议;法律性质;构成要素;合法性
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19年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三板市场中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及其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9D041
作者(Author): 何丹,刘东野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21.0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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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E投资即Private Equity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面向有风险辨识能力的自然人或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用于募集资金。
- (2) 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4)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2009.07.07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