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领域《专利法》第五条与创造性的竞合
吴迪
摘要(Abstract):
目前的专利审查以"三性"评判为主线,创造性的审查意见占据主导地位,但食品领域的专利申请较为特殊,《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提出食品原料、生产等环节要满足安全要求,同时《专利法》第五条规定专利要满足法律要求,因此食品领域的专利申请常常存在是否满足《专利法》第五条的疑问。本文从一个实际审查案例出发,探讨食品领域专利申请的《专利法》第五条与创造性的竞合关系。
关键词(KeyWords): 食品领域;《专利法》第五条;创造性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吴迪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21.0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