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环节实行刑事和解的利弊探析
孙丽娟;徐灵菱;
摘要(Abstract):
自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颁布实施《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学者们关于我国是否应当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的争论似乎有了一个定纷止争的"答案",接着北京、上海、安徽、湖南、江西、福建厦门、江苏南通、河南郑州等地相继制定实施细则,推行本地区刑事和解的试点工作。本文结合实践情况就实施刑事和解制度的利弊作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KeyWords):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制度;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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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s): 孙丽娟;徐灵菱;
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09.28.097